公示栏

湖州市2025年1至3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公示

发表日期: 2025/01/01

各电梯检测机构、维保单位:

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》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的公告(2023年第14号)要求,经市局同意,自2024年4月1日起,湖州市将按照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》(TSG T7001—2023)(以下简称《新检规》)、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(TSG T7008-2023)(以下简称《自行检测规》)进行电梯检验、检测工作。

关于125%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。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检测的,以最近一次试验所在年份为基准,确定后续进行该试验的年份,每6年进行一次。检测年的曳引式乘客电梯或消防员电梯,且距上次重载试验为6年或以上的,应进行125%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。

现将2025年1至3月份需实施检测的电梯信息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《湖州市2025年1至3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》。

特此告知!

附件1:湖州市2025年1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

附件2:湖州市2025年2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

附件3:湖州市2025年3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

附件4:已在湖州报备开展电梯检测业务单位名单公示(截至2024年11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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