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湖州市2025年4至12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公示
发表日期: 2025/03/06
各电梯检测机构、维保单位:
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》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的公告(2023年第14号)要求,经市局同意,自2024年4月1日起,湖州市将按照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》(TSG T7001—2023)(以下简称《新检规》)、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(TSG T7008-2023)(以下简称《自行检测规》)进行电梯检验、检测工作。
关于125%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。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检测的,以最近一次试验所在年份为基准,确定后续进行该试验的年份,每6年进行一次。检测年的曳引式乘客电梯或消防员电梯,且距上次重载试验为6年或以上的,应进行125%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。
现将2025年4至12月份需实施检测的电梯信息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《湖州市2025年4至12月份需实施检测电梯信息》。
特此告知!
附件2:已在湖州报备开展电梯检测业务单位名单公示(截至2024年11月)
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
2025年3月6日